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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通信“金色俱乐部”章程 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金色俱乐部是中国网通的高层次客户组织之一,是加强中国网通与客户之间交流沟通、密切合作关系的桥梁纽带。 第二条 金色俱乐部成立的宗旨:体现河南通信对客户的关注、关心和关爱,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,在河南通信和会员之间建立一个充分交流沟通的平台。河南通信将为会员提供更加深入细致的差异化服务和产品,以提升客户价值,与客户共创美好未来。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省通信公司的商务客户和公众客户。 第二章 会籍管理 第四条 金色俱乐部实行会员制管理。使用河南通信各项业务的商务客户和公众客户根据自愿的原则,在接受河南通信的邀请或客户达到一定标准申请经河南通信同意后,即可加入本俱乐部,由金色俱乐部会员服务中心为其办理入会手续。会员标准和加入方式等由金色俱乐部会员服务中心对外进行公布。 第五条 根据客户性质金色俱乐部会员分为公众会员和商务会员。公众会员指经金色俱乐部会员中心确认的个人付费客户。 商务会员指经金色俱乐部会员中心确认的非个人付费客户。 第六条 金色俱乐部会员服务中心每年年末对会员资格进行审核,对照会员标准确定保持或取消会员资格。 第三章 会员服务 第七条 本俱乐部为会员建立会员档案,并郑重承诺为会员保密。俱乐部对符合要求的客户颁发会员卡,作为享受各项会员服务以及在特约商户消费优惠的凭证。 公众会员卡仅供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使用。 商务会员卡仅供本商务客户使用。 第八条 会员享受俱乐部提供的方便、快捷、贴心的金色服务。主要服务内容有:金色俱乐部绿色通道、积分回报、新业务优惠试用、回访服务、特约商务消费优惠、组织会员活动等。 具体服务办法、积分方式、通信新业务试用办法、详细的特约商务消费优惠方式、会员活动方式等信息由金色俱乐部服务中心随时向会员公布。 第九条 河南省通信公司将逐步提供上述会员服务,并结合会员需求不断开发新的服务项目和内容。 第四章 会员义务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 (1)自觉遵守俱乐部章程。 (2)提供详实准确的个人资料,并对提供的个人资料内容负责。 (3)主动参加金色俱乐部所组织的活动。 (4)会员联系方式、通信地址发生变化时,请在三天内通知金色俱乐部会员服务中心。如会员卡丢失,应于当天与金色俱乐部会员服务中心联系,挂失旧卡和补办新卡。 (5)优先选择使用中国网通相关业务,积极反馈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。 (6)会员不得故意损害河南通信的企业形象和利益。未经同意,不得随意使用金色俱乐部会员身份进行各种活动。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,俱乐部将取消会员资格,同时将会员的积分清零: (1)通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会员资格或积分。 (2)提供虚假会员资料。 (3)不履行会员义务。 (4)会员自愿申请取消会籍。 (5)年末审核中未通过会员资格审核。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网通集团河南省通信公司。 第十三条 中国网通集团河南通信公司保留修改章程和服务条款的权利。 第十四条 申请加入俱乐部的会员应认真阅读本章程,并同意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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